鹤山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1 17:25:00 作者: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LED显示屏项目采购公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就鹤山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6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集市中的LED显示屏资质。
五、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1日
六、采购文件公示/下载:www.heshanjcy.gov.cn(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七、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2时0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九、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6号405室(密封邮寄或密封包装现场递交)
十、开标地点: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6号)
十一、采购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750-887232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无
十三、公告信息查询:www.heshanjcy.gov.cn(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若采购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原公告栏发布。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