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2025年度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6-03-18 16:42:41      作者:

2026.2】鹤山市十届人大次会议文件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226日在鹤山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智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鹤山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市委拔头筹、争上游工作要求,围绕创先争优目标,做实高质效办案,打造更多工作亮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获得8项省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4项调研成果获省级立项或奖项。

一、围绕平安鹤山建设全面履职,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坚定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3人、提起公诉600人。批捕“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嫌疑人11人,对“长生学”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及重要成员等5人提起公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追加逮捕8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重大恶性犯罪,起诉22人。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185人。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打击高压态势,起诉35人,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缅甸回流的4.03断流专案、批捕16人。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6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4人。81%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6%。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3000多万元,推动实质性矛盾化解。

积极开展犯罪治理。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主动作为,持续推进醉驾、盗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其中醉驾、盗窃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51%20.83%,就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高发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旅馆业治理;对鹤山市数量排名前的高发性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犯罪数字地图,联合多方共同开展犯罪治理工作,前十类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下降9.4%

二、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充分履职,支撑和服务鹤山现代化建设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鹤山市政法机关亲商服务指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起诉涉企内部腐败犯罪8依法办理涉案达800多万元的侨资企业内部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为该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警示教育活动,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发现、上报监督线索4条,监督立案1

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就“外嫁女”权益纠纷问题发出支持起诉书6份,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开展保护“鹤山红茶”地理标志农产品专项监督,就部分茶叶销售商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鹤山红茶”地理标志产品名称问题出检察建议,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就某企业连续数年非法抽取地下水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违规企业被立案查处罚款并追缴水资源费33.43万元,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地下水保护综合整治方案,推动抓好水资源治理。

助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619人,其中上级检察机关交办810人,起诉17人,督促5名公职人员退赃824.96万元、2名行贿人员退出违法所得440万元。高质效办理江门市政协原常委、教科卫体委原主任张璐等3名正处级犯罪嫌疑人受贿案。依法对潜逃21年的原鹤山市邮政局鹤城支局营业员游凤其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就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医疗领域腐败出检察建议。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将财产刑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违法犯罪预防列为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建立财产刑执行前置审查工作机制,审查相关案件97件,督促侦查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涉案资金500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判处监禁刑罚未交付执行18人,推动服刑人员缴纳罚金3.6万元。与市法院联签关于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机制,就消费者预付款纠纷、农民工劳资纠纷等问题发出支持起诉书15份。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公益活动22场,工作经验获《检察日报》刊登报道;通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普法活动,覆盖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师生25000多人。

三、围绕民生重点领域综合履职,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强奸、介绍卖淫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3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对犯罪情节严重的8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同比下降33%,对犯罪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良好的1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协同加强专门矫治教育,开展专场宣讲进校园活动,联同社工跟进专门学校离校学生矫治教育3人。就多家经营主体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校园周边成人用品店违规经营等问题出检察建议。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起诉6人。办理一宗涉案16余吨冻肉的走私专案,批捕4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对一宗31人销售假药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诉请被告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358.7万元;就酸奶贮存环节未按照低温保存要求执行问题出检察建议。就7家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诊疗、治疗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监督相关部门落实自我监管责任,督促案涉医疗机构全额退回医保基金30.26万元。就基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医师超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维护用药安全。对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831.58万元。

多元协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群众信访事项96件,七日程序回复率及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均为100%。构建起院领导带头、牵头部室为枢纽、其他部室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0件。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入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接收案件2件,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协同其他单位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思想疏导等工作。

四、围绕监督主责主业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2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5件次;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7人。对刑事审判活动不规范情形出检察建议2份。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社矫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看守所通风报信捎带买专项监督。看守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助力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应用模型监督成案204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出检察建议13份。针对民事终本执行案件存在的执行措施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执行106万元。就律师助理违法代理案件、诉讼保全规范等审判程序违法情况检察建议,规范司法审判程序。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防止当罚不罚共审结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856人,行政机关回复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5人。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6份,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8件,限期内回复采纳率100%。持续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4件。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0件,民事公益诉讼33;提出检察建议46件,采纳率100%与市审计局建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搭建“检察+审计”联合监督平台,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违规抽取地下水等专项整治,促进协同共治。对于因犯罪被吊销驾驶证的社矫人员仍存在驾驶行为、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五、围绕高质效办案要求强基塑能,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落实“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工作要求,完成巡察整改集中整改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和基孔肯亚热疫情防控。离退休党支部获评2025年广东省“六好”离退休党支部。

强化素能建设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新时代检察理念要求融入各类培训。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助理管理的工作部署,确定13名检察官助理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出台优秀办案团队标准,切实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持续深化青年培优工作,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名干警获江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第三检察部获评全省刑事检察部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工作突出单位。

深化“三个一”培育。深入开展课题调研、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三个一”工作调研成果《有效推进基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建议》获《人民检察》采编,职务犯罪检察课题连续两年获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获奖论文一等奖、连续三年省级立项。对33名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类优秀案例。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废品回收等行业规范管理。

落实“三个管理”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出台高质效办案10条措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创新副检察长业务会商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业务管理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坚持以程序管理保障实体办理,完善案件流程内部预警、提醒、督促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0件次,邀请社区人员、律师等各界人士参与拟不起诉、控告申诉等案件公开听证46件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融入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还不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还有差距,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三是检察队伍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新类型案件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围绕市委“拔头筹、争上游”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犯罪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三项重点工作,为鹤山“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坚决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鹤山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社会安定、影响人民安宁的犯罪。进一步深化犯罪治理,做实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融入绿美鹤山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实施。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是更加精准做实检察为民。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合法权益。深化检察听证工作。

四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案十条举措。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实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五是更加全面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支部党建品牌建设。持续做实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犯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从2023年开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作出探索开展犯罪治理的工作部署,并取得初步成效。通过犯罪治理把惩治犯罪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机结合,是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检察工作形态从治罪到治理的一次转型升级。

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2025326日,根据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3.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的法律监督活动。

4.高阶段检察官助为进一步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最高检20247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兼顾辅助办案职责和遴选检察官需要,对检察官助理实行分阶段培养训练从事法律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拟作为检察官人选的人员,可以作为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进行培养训练,全面参与需由检察官亲自承担的各类办案事项,为将来遴选担任检察官后独立承办案件做好准备。

5.三个一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制定“三个一”工作方案,明确调研文章、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评选方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6.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围绕落实这一重要指示,最高检党组强调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官方微信鹤山市人民检察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