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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9-02-12 09:45:38      作者:

【2016.1】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锡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我院在鹤山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鹤山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1]、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推进法治、幸福鹤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廉政建设

  1. 突出办案重点开展反腐败斗争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共12件14人。积极落实鹤山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的部署,查办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人。其中,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补贴职务犯罪案件3 件3人,查处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 1件1人,查处林木砍伐渎职犯罪案件4件6人。

  2. 着力深化基层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源头治理

        依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1场3400余人,实现了我市大部分公职人员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教育的全覆盖;坚持惩防并重,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开展预防调查7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13件,督促有关发案单位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依托派驻镇街检察室[3]无缝衔接各镇三资交易平台,受理行贿档案查询251次,从源头上制约涉农职务犯罪。

    二、进一步加强综治平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决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7625,批捕365524人,批捕案件同比上升了6.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8801,起诉542743人,起诉案件同比上升了21.7%。结合公安机关“3+2”专项行动,净化社会不正之风,办理涉毒案件7482人、涉恶类犯罪案件64140人、“两抢一盗”[4]案件169249人、涉黄案件1523人、涉赌案件1225人、醉驾案件7476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21人。

   (二)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信访维稳工作

    作为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善后衔接机制的试点单位,我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服务鹤山维稳大局,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访、风险评估、外部协作衔接等制度,受理并妥善处理信访107件。依托检察室化解基层矛盾28件,办理司法救助1件。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司法

   (一)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

    追加漏罪6件6人,追加漏犯8人,追捕漏犯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5.69%。   

   (二)依托检察室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

    以省检察院确立鹤城检察室作为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单位为契机,取得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联签制度文件,构建涵盖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所有治安、行政、刑事案件的监督框架,现已作为制度蓝本在江门五邑地区铺开实践。近期我院被省检察院选为经验推介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推广该项工作经验。

   (三)积极开展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

    受理并办结民行监督案件64件,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4件,息诉32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妥善处理了茶山景区餐饮场所无证经营、325国道车辆超载严重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完善“两法衔接”[5]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的常态化、有效化、制度化

(四)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

向鹤山市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6次,及时督促消除监管安全隐患;审查保外就医提请1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建议司法机关提请收监4人,查找脱管人员1人,实现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无盲点;抓好“四类罪犯”特赦6工作,审查并上报了6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特赦材料,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作出特赦裁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份。2015年,我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获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

    四、进一步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提升司法公信

(一)以严为标以实为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亮丑、互查揭短、开门评检,全面查找纠正司法不规范的突出现象,仔细查找剖析不严不实问题,使全院干警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深化“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网站、微博、媒体报刊、检察官“五进”活动[8]等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发布检察动态;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不留死角,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21条,法律文书501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两委”干部等近百人视察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四个派驻镇街检察室主动向当地人大报告工作,并于近期在全市10个镇街开展群众满意度社会调查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干警还未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6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贯彻,推进内部廉政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承担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反腐力度,扩大预防教育基地的辐射效应,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政治生态。

    二是狠抓办案质量,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健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和监督意识,全面提升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水平,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不断适应基层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与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明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我院将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公平正义为信念,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民生优先为导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