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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9-02-12 09:41:30      作者:

【2014.1】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锡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在鹤山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民生检察[1]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2]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新期盼、新要求,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执法观念践行民生检察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执法为民,以确实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为目标,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1.以民生检察调研为抓手不断拓宽检察监督路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深入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及镇街党委、政府开展民生检察调研,共计20余次,通过调研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了针对生态林保护、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种粮补贴等民生难点的专项调研报告,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43份,促进了相关行政部门、政府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开展查办与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人,其中贪污案件6人,贿赂案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人,有4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推进预防渎职犯罪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健全。针对立查案件中暴露的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向基层党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5份,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化建设。

3.以创建平安鹤山为目标严惩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1件617人,依法审结案件446件630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7件616人,提起公诉411件545人。办理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79件10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4件235人,毒品犯罪案件64件78人,制假售假、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损害民生的案件15件21人。

4.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畅通维权机制。2013,我院成立了江门市检察机关首个外来工维权服务站,为外来工合法维权搭建有效平台,共为150多名外来工排忧解难,有力推动务工环境、劳资关系的良好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响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盼,大力加强诉讼监督。

1.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我院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力促派驻检察室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年来,检察室受理来信来访68件,收集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线索8条,纠正漏捕2人,提请支持起诉[5]民事案件150件完善了案管中心的管理、服务、监督、参谋、评价等职能,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2.完善机制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以创建两法衔接[6]工作机制为平台,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4件;追加批准逮捕漏犯10人;落实轻罪案件逮捕必要性分析工作,引导侦查机关改变逮捕强制措施的轻罪案件涉案人员5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0件32人,追诉漏罪、漏犯17人;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同制定工作规则,落实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

3.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稳步发展。着眼民生难题,创新监督形式,一年来共受理案件205件,立案199件,其中督促起诉[7]1件,支持起诉150件,执行监督44件;向上级院建议提请抗诉4件,其中2件获省高院改判,另2件获得江门市检察院采纳;促成当事人和解1件;息诉3件。

4.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共向公检法两级办案部门提出预警提示催办通知714人次,实现零超期羁押;审查了200份减刑裁定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7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发现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4人,向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采纳。

三、坚持推进法治建设,多措并举服务党委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深入推进“阳光检务” [9]工作。坚持和完善“定点加巡回”的工作方法,保持与基层228名“阳光检务”联络员的良性互动,借助媒体、微博释法说理,使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正义。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深入排查倾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深化涉检信访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检调对接,共受理和处理首次信访57件,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10]13件,成功化解和协助化解矛盾纠纷48件。

3.开展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的宣教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两委”干部轮训教育,教育2000多名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共举办讲座11场,图片展览23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促进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坚持从严治检战略,强化监督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教育管理,树好检察队伍形象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为重点抓好作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3次,专题报告1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和观摩庭审3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认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4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完善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二是突出民生检察主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稳中求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法律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的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执法观,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托派驻检察室平台,切实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

各位代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