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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自行采购成交公示

更新时间:2021-10-28 15:01:12      作者: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于2021年10月27日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进行自行采购的评标工作,项目评标情况如下:  

1、递交项目询价文件报价的单位有  3  家,有效文件为 3 家。

2、根据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项目公告规定,本次报价的成交供应商采用综合评价法(比较产品技术、价格、商务服务)中标方式进行,经对递交的密封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现场拆封评审,确定成交单位是:南宁极光圣达科贸有限公司,成交价为:¥ 335,600.00元。公示期: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0月30日。

特此公示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