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资产处置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22 09:55:00      作者: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将进行公开处置,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相关要求如下:

1.报价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须于202512411时前到我院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并现场察看实物,现场填写报价函并密封交我院工作人员。

3.报价人登记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废旧金属回收资质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投底价为9880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方。凡低于竞投底价的为无效竞投。最高出价者如有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竞投者,则最高出价者进行二次竞价。如第一高价竞投人放弃所竞得资格,顺延第二高价人竞得。

6.竞得方须于127日前搬运完成并清理现场,拆装、捆扎、装运、处置、搬运人员费用等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6

联系人:温小姐

话:0750-8872321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