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5-12-05 18:00:00 作者:
潜在报价人: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满足我院新建七楼档案室的设备要求,规范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保证产品质量,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遴选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我院档案柜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柜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询价文件。
三、项目最高限价:¥70000元
四、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许可证范围内产品,具备正规授权证明或合法进货证明。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办公家具类供应商(需要提供截图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 2025年12月14日17:30
六、询价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heshanjcy.gov.cn/(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七、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时30分
九、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注:报价文件须以密封包装方式递交,请到达门岗时电话联系采购人)
十、开标地点: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6号)
十一、采购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750-887232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无
十三、公告信息查询:http://www.heshanjcy.gov.cn/(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若询价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原公告栏发布。
附件:1.询价文件
